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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主題: 嗚足頂禮  (閱讀 9811 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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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: 50


« 於: 七月 28, 2010, 03:42:26 下午 »

頂禮謝謝您 再確認一下您的回覆
1.反之,若作「鳴足頂禮」可就不對了。
目前CBETA佛典集成中要改的有這五筆:
•   T24n1451_p0237b03║緣安心見佛。我宜住此。王乃就堂徐徐扣戶。
T24n1451_p0237b04║佛即為開。便就大師鳴足頂禮。作如是言。不
T24n1451_p0237b05║覩如來淹積時序。今幸於此親奉尊顏不勝
•   T50n2061_p0843b26║知要路所以來遲。雲雖承此語心乃猶豫。
T50n2061_p0843b27║只此老人莫應文殊也。雲乃鳴足禮拜。老
T50n2061_p0843b28║人曰。吾俗人也不應作禮。唯貪設禮情屬
•   X64n1261_p0362c24║ 幽人亦探討。古者三擇鄰。良恐不自保。命駕登雪
X64n1261_p0363a01║ 山。鳴足雪山老。欽聞一夜話。軒豁十年抱。賦性已
X64n1261_p0363a02║ 昏默。通辭慚美好。敢謂報瓊琚。璨璨垂高藻。 ○山
•   X87n1626_p0287b23║日與諸官屬。百餘萬眾。順河東下。同集羯朱祗羅國。
X87n1626_p0287b24║初見頂禮。鳴足盡敬。散花設頌。無量供已。王曰彼支
X87n1626_p0287c01║那國。有秦王破陣樂。歌舞曲。秦王何人。致此歌咏。奘
•   X88n1651_p0375c19║寺等。遣下座二十人。明詳儀注者。引參正法藏即戒
X88n1651_p0375c20║賢法師也。既入謁。肘膝著地鳴足已。然後起。法藏訊
X88n1651_p0375c21║所從來。曰自支那。欲依師學瑜伽論。法藏聞則涕泗
2. 其傍同禮,及守精舍人,見已,彈指嗚足,言未曾有也!
當來若成道者,願憶今日因緣,先相度耳
>就您的回覆 其實 藏經中 嗚足才是正確
鳴足均應改為嗚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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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h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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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: 481


« 回覆文章 #1 於: 七月 28, 2010, 04:50:00 下午 »

是否藏經中所有的「鳴足」都應改作「嗚足」,我沒把握。但我前文指出的那五處「鳴足」,若改作「嗚足」是較為合理的。

另外,你提到的這個:

《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》卷3:「其傍同禮及守精舍人見已,彈指嗚足,言:「未曾有也。當來若成道者,願憶今日因緣先相度耳。」」(CBETA, T50, no. 2053, p. 239, c22-24)

作「嗚足」應該是正確的。又,這裡的「彈指」有其特殊意義,《漢語大詞典》解釋如下:

2.捻彈手指作聲。原為 印度 風俗。用以表示歡喜、許諾、警告等含義。《法華經‧神力品》:“一時謦欬,俱共彈指。” 智顗 文句:“彈指者,隨喜也。” 吉藏 義疏:“彈指者,表覺悟眾生。”《南史‧王敬則傳》:“ 順帝 泣而彈指:唯願後身生生世世不復天王作因緣。”

mah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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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: 50


« 回覆文章 #2 於: 二月 04, 2013, 03:21:17 上午 »

【彈指鳴足】 【嗚足頂禮】經恩師開示如下:

【嗚足頂禮】嗚足者,以唇吻足也。
            乃對所至誠恭敬的對象一種最尊重崇高的禮儀。
【彈指鳴足】鳴足者,乃驚歎、頓足出聲也。
           「其傍同禮及守精舍人見已,彈指鳴足」。
            彈指且鳴足,乃當時表驚歎之儀式也。


另外,
《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》卷3:「其傍同禮及守精舍人見已,彈指嗚足>【彈指鳴足】,言:「未曾有也。當來若成道者,願憶今日因緣先相度耳。」」(CBETA, T50, no. 2053, p. 239, c22-24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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