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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主題: 大智度論中一處疑點望給予幫助  (閱讀 32171 次)
昙无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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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於: 六月 20, 2008, 10:25:45 下午 »

我不確定該把這帖子發標點專區還是這裏,原文:
此人宿行因緣,劫盜他財以自供口、諸出家人;或時詐病,多求酥油、石蜜;或無戒、無禪、無有智慧,而多受人施;或惡口傷人。如是等種種宿業因緣,墮銅橛地獄。

我的疑惑:
“劫盜他財以自供口、諸出家人”是什么意思?!是不是標點的問題?????“諸出家人”后面不應該加分號的吧?
CBETA的標點問題實在很嚴重,還不如不用標點,不知道是誰加的標點,加的滿篇經文都是標點,而且錯處比比皆是,太業餘了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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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bet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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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: 21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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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回覆文章 #1 於: 六月 20, 2008, 11:12:54 下午 »

這一段經文若依標點來看,主要的意思是:

1. 盜他人財物以供給自己或諸出家人.
2.詐病求酥油石蜜.
3.無戒定慧而受人施.
4.說話惡口傷人.

這些因緣會下銅橛地獄, 所以要大家注意不要用偷或騙的方式獲取他人財物, 說話也要小心, 不要任意惡口傷人, 這些有可能招來地獄之報.

其中有人可能會認為是 "諸出家人,或時詐病,多求酥油、石蜜" 才是同一句, 這個各有看法, 有興趣者可以再討論.

如果您有更好的標點方式, 歡迎告知我們, 若您不想閱讀標點, CBReader 也有取消標點的功能, 至於協助標點的義工名單, 皆附加在經文資訊當中.

若您覺得錯誤實在太多, 歡迎您加入標點校對的義工行列, 一起來提昇標點的品質, 或是您知道何處有更專業的佛典標點經文, 也歡迎告知大家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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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回覆文章 #2 於: 六月 21, 2008, 04:19:21 下午 »

[0177b16] 此人宿行因緣,劫盜他財以自供口、諸出家人;或時詐病,多求[23]酥油、石蜜;或無戒、無禪、無有智慧,而多受人施;或惡口傷人。如是等種種宿業因緣,墮銅橛地獄。

這一段文句,我會理解成這樣(個人觀點,謹供參考):
[0177b16] 此人宿行因緣,劫盜他財以自供口;諸出家人,或時詐病多求[23]酥油、石蜜,或無戒、無禪、無有智慧而多受人施,或惡口傷人;如是等種種宿業因緣,墮銅橛地獄。
主要的理由是「無戒禪慧而多受人施」,其主詞應是出家人。

雖然我的看法與目前的新標呈現可能不同,但我還是希望所有讀經人都能保有「容錯」的雅量。大正藏排版時因手民誤植所造成的錯誤已經長達百年,而新標電子檔卻只要有讀經人提出質疑,在經過查證或合理討論後,快的話可立即修訂並公佈周知,慢的話光碟也會在年度改版時予以訂正。這不是讓經文越來越正確的合理做法嗎?開版大又何必為了目前所見幾處的疏失或錯誤,而全盤否定新標經文的正確性呢?

像開版大如此眼光銳利、思辨清晰的讀經人,正是推動新標佛典的最佳人選,還請您多多提出修訂意見,或加入新標志工的行列。

« 最後編輯時間: 九月 01, 2009, 05:44:41 下午 由 maha » 已記錄
mah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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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回覆文章 #3 於: 六月 21, 2008, 08:56:40 下午 »

我會將這個標點上的意見反映給標點提供者斟酌。謝謝大家!

mah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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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h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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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回覆文章 #4 於: 六月 21, 2008, 10:33:50 下午 »

厚觀法師很快的給來覆函:

此段標點,我於2007年11月17日重編講義時已經修訂如下,請參考。

此人宿行因緣,劫盜他財以自供口。諸出家人,或時詐病,多求酥油、石蜜;或無戒、無禪、無有智慧,而多受人施;或惡口傷人──如是等種種宿業因緣,墮銅橛地獄。


我會請求法師提供重編的資料給我們在年底前做一個整體性的修訂。

mah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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昙无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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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回覆文章 #5 於: 六月 23, 2008, 04:00:29 下午 »

其实我做过你们的义工的,好几年前,我打过一断经文再用email发给你们的。

cbeta的大藏经我读到现在了,一直没有使用别的电子大藏经,相信你们会做得更好。

不过标点问题确实很严重,你们不可否认,再举个列子:
经文中一句“不受不著”,被加入了标点,成了“不受、不著”,虽然没有错,但完全没有必要,cbeta的一些经文里,有些地方一句经文居然有十几个标点,看了都让人感到恐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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昙无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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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回覆文章 #6 於: 六月 23, 2008, 04:05:39 下午 »

又比如《大智度论》里面:
“誦讀問答,初後夜,思惟憶念,籌量分別,求其因緣,選擇同異,欲知實相。”

“不受道教,不能得脫生死。”

这两处经文里的几个顿号是不是也该去掉呢?加上去感觉画蛇添足了。光是从语法上来讲也没有必要加上顿号,“同异”、“生老病死”本身算是短语,所以我认为不该加顿号。
« 最後編輯時間: 六月 23, 2008, 04:28:13 下午 由 昙无竭 » 已記錄

昙无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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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回覆文章 #7 於: 六月 23, 2008, 04:33:36 下午 »

又比如:
或作薩陀婆,冒涉嶮道、劫賊、師子、虎、狼、惡獸,為布施眾生故,懃求財寶,不以為難。

此处虎狼是一个词,不该中间加顿号,所以末学认为应该这样加标点:

或作薩陀婆,冒涉嶮道、劫賊、師子、虎狼、惡獸,為布施眾生故,懃求財寶,不以為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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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h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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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回覆文章 #8 於: 六月 23, 2008, 06:58:03 下午 »

您這個意見,我深有同感。之前我也因此寫了這篇文字:

http://www.cbeta.org/forum/index.php?topic=79.0

mah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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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h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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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回覆文章 #9 於: 六月 24, 2008, 04:11:46 上午 »

不過,前函討論的這句,若我自己來標,假如不管前後文,單這一句,我大概會作這樣:

或作薩陀婆,冒涉嶮道劫賊、師子虎狼惡獸,為布施眾生故,懃求財寶不以為難。

因為「嶮道劫賊」是關係緊密的(劫賊常埋伏於險道),而「師子虎狼惡獸」也是關係緊密的(都是惡獸之類)。

雖說我個人贊同名相句讀不要太瑣碎,但不能忽視的是--標點的粗細要從整體來看。像《大智度論》素有「佛教百科全書」之稱,它對於名相的討論是偏向細的;所以原標點者處處細標,我是覺得OK,因為這是一種整體的風格。

mah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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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prajn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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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回覆文章 #10 於: 六月 25, 2008, 02:47:20 下午 »

昙无竭菩薩認為下面兩段文中的頓號是畫蛇添足,標點太多讓人覺得恐怖。其實印順導師的標點本中也是這麼標的。附上出處,請對照參考。

一、印順導師標點本p.615:“誦讀問答,初、中、後夜,思惟憶念,籌量分別,求其因緣,選擇同、異,欲知實相;”

二、印順導師標點本p.617:“不受道教,不能得脫生、老、病、死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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昙无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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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回覆文章 #11 於: 六月 26, 2008, 07:48:08 下午 »

很明显你们口中的印顺导师的标点方法是错误的,这是基本的语文常识,一句短语中不必加入顿号,比如“生死”,有必要写成“生、死”吗?

我不知道谁是印顺导师,但是我可以理解你们,多说无益,感谢CBETA的电子大藏经!
« 最後編輯時間: 六月 26, 2008, 07:49:55 下午 由 昙无竭 » 已記錄

heave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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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回覆文章 #12 於: 六月 26, 2008, 08:10:59 下午 »

我覺得昙无竭的說法過於武斷,可去查查頓號的用法:

分隔同類的並列的事,通常是單字、詞語或短句,當中的停頓較逗號短。

所以頓號用在短句中,甚至分隔單字,都是頓號的使用範圍,這怎麼說是錯誤呢?

以這四字為例 "法次法向",不同的標點,就有不同的意義:"法次、法向" 與 "法、次法向",對於還在學習中的人,正確的標點可以幫助他人減少摸索的時間,這才是提昇佛典品質的目的。

要知道,佛經不是寫給少數人看的,有些人可能不需要任何標點,也可以閱讀無礙,有些人則可能是一邊翻著漢英字典,一邊學習佛法的外國人,清楚而詳盡的標點是有助於經文的理解,所以請不要用自己的程度當成標準,就任意給予批判,這只是顯示自己的不足而已。
« 最後編輯時間: 六月 26, 2008, 08:14:15 下午 由 cbeta » 已記錄
昙无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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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回覆文章 #13 於: 六月 26, 2008, 09:06:05 下午 »

楼上的,问你个简单的问题,我把“生老病死”写成“生、老、病、死”,是不是就能帮助你说的“一邊翻著漢英字典,一邊學習佛法的外國人”学习佛经?

我不该以自己的标准为标准,那你为什么要以你的标准来衡量别人呢?你觉得像画花一样的乱加标点有必要?你的标准很幼稚。在佛经里乱涂标点根本不能帮助初学,懂不?标点只在有必要的时候才加,不是为了加标点而加标点!

还有佛经并不是给大多数人看,也不是给少数人看!是给想看的人看!你能体会我的意思吗?试问现在的出家人和居士,有几个愿意好好学经书的?

天呢。。。。我在说什么呢。。。。。网上真是什么人都有。。。。。
« 最後編輯時間: 六月 26, 2008, 09:33:47 下午 由 昙无竭 » 已記錄

mah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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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回覆文章 #14 於: 六月 27, 2008, 03:13:00 上午 »

這想,這點爭論,在道理層面還有談一談的空間。

對於頓號的使用手法,我會以親身的標點經驗,另開個主題來跟大家聊聊。

mah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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